那年我十三歲。
每天晚上九點四十五分,自修室嘅大喇叭都會響起同一段音樂。像音樂盒,叮叮咚咚,慢慢地敲。整個自修室所有人都知道:時間到了。緊接著是廣播。一把女聲,溫溫的:「各位讀者請注意,圖書館將於十五分鐘後停止服務⋯⋯」有人開始收書,有人嘆氣,有人裝作聽不見,繼續埋頭。
我永遠是最後那一批。到十點正,那段音樂會再響一次。然後管理員阿叔的腳步聲就會由遠至近——他腰間那串鎖匙搖出「令令」聲,走到我桌前。我會抬起頭,假裝剛剛才發現時間,然後慢條斯理地把書收好。每一次都是這樣。
走出去的時候,街已經很靜。轉個彎,街口那間豆品舖還亮著燈,老闆娘隔著熱氣朝我點點頭,已經知道我又是那一碗豆漿、一碟韭菜豬紅。我坐下來的時候,書包還沒放好,碗已經在我面前。
那是我那段日子裡的晚飯。
我不是用功。我是在贖罪。
我小學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。直到中學。
我進了一間傳統英文中學。第一堂課,老師講什麼,我完全聽不懂;通告寫什麼,我也看不明白。每一個字都認得,連起來卻不知道意思。第一次測驗,英文不合格,其他科也一樣慘不忍睹。
唯獨數學還能掙扎。我看不懂題目,但我看得懂數字之間的連結。那種不靠語言、只靠找規律去解題的本能,是那段日子裡我僅存的一點自尊。
那時候我很喜歡看《火影忍者》。我喜歡李洛克。
在那個世界裡,幾乎每一個角色都有自己的「先天牌」。有人來自名門望族,繼承了血繼限界;有人天生擁有寫輪眼、白眼;有人體內封印著尾獸,一出場就是別人一輩子也追不上的起點 。
只有李洛克什麼都沒有。
他不能用忍術,也不能用幻術,連最基本的查克拉控制都做不到。他既沒有家族背景,也沒有任何天賦異稟的血脈。在一個拼血統、拼瞳術、拼尾獸的世界裡,他唯一可以練的,只剩下體術——一個最笨、最痛的方向 。但他只可以選這條路,並且用近乎自虐的方式去走。
我那時候不是在看一個角色。我是在看自己。
他替一個沒有天賦的人,提供了一個可以相信的故事。
從第一名跌到包尾,對一個十三歲的小朋友來說,比想像中重很多。重到我必須替自己找一個說法,去支撐接下來的日子。
於是我慢慢發展出一個非常頑固的執念:
這個世界沒有天才。
每一個人,只要肯努力,都會成功。
這句話,我用了整個中學生涯去證明。
直到我遇見了真正的天才
努力這件事,是有上限的。
你願意每天讀十二小時,總會遇到願意讀十四小時的人。但這些都不是真正令我崩潰的。真正令我崩潰的,是有一些同學,根本不需要熬夜。
我記得有一條物理題,我和兩個同學在自修室鑽了三個禮拜。三個人寫滿了草稿紙,連題目究竟在問什麼都還沒有完全搞清楚。
後來我們去問班上一個平時上課只顧看漫畫的同學。他看了題目兩三秒,皺了一下眉,然後寫下一個答案。我們問他怎麼算。他「嗯」了很久,回頭補步驟,補到一半停下來,連他自己都愣住了。
因為連他自己都解釋不到,他到底是怎樣知道答案的。
他不是先有步驟,再得出答案;他是先看到答案,然後再倒回去找步驟。
我們三個面面相覷。不是看不懂他寫了什麼,而是隱隱明白了一件以前不肯承認的事:有些人對數字、對結構、對這個世界的某些規律,真的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直覺。
他們不是想出來的。
他們是知道的。
天才之中,還有天才
我那位同學當然不是世界級的天才。
但他在我面前,已經像是另一個物種。
我那時候以為,他就是天花板。我以為一個讀書時打瞌睡、上課看漫畫、卻可以幾秒解一條我做了三星期的題的人,已經是這個世界裡最遙遠的存在。
直到我後來讀到一段紀錄,先意識到「天才」其實是一條階梯。
二十世紀有一位數學家叫 John von Neumann。他被視為現代電腦、博弈論與量子力學數學基礎的重要奠基者之一 。
他的同代人 Hans Bethe(本身已經是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)曾經說過一句:他有時候會懷疑,像 von Neumann 那樣的大腦,是不是代表一個比人類更高等的物種 。
另一位諾貝爾獎得主 Eugene Wigner 也說,在所有他認識過的人之中——包括 Planck、Heisenberg、Dirac——沒有一個人的腦袋比 von Neumann 更快、更銳利 。
但 Wigner 緊接著又補了一句:Einstein 的理解比 von Neumann 更深,腦袋更具穿透力,也更原創 。
換句話說:
Wigner 是諾貝爾獎得主。
他口中最快、最銳利的人,是 von Neumann。
而連 von Neumann 在某個維度上,都還要被 Einstein 比下去。
天才不是一個點,是一條延綿無盡的階梯。
我可能連階梯的第一格都沒踏上去;而階梯的另一端,是一個我這輩子都看不到的地方。
而我這個十三歲開始發誓「世界上沒有天才」的小朋友,用了整個中學生涯、用血、用汗、用眼淚去嘗試證明的那個信念(或者叫執念),從一開始就是錯的。
從證明自己,到推翻自己
崩潰之後,我很長時間都不知道應如何自處。
以前的我讀書,不只是為了學懂一件事。我是在證明一個信念:這個世界沒有天才,努力一定可以填平所有差距。每一份筆記、每一張 past paper、每一晚豆漿配韭菜豬紅,其實都在替同一個信念做證供。
問題是,當一個人一心想證明一個想法,他就很難真正看見世界。他會本能地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,避開會令自己難受的事實;他會把錯誤解讀成暫時的挫折,把反例解讀成意志力不夠。久而久之,他不是在學習,他是在保護一個故事。
我花了很多年才意識到:
成長不是把自己證明到無懈可擊。
成長是有一天,你終於願意問自己:如果我最相信的那件事,本身就是錯的呢?
科學從來不是堅持信念
“Science is the belief in the ignorance of experts.”
—Richard Feynman
Feynman 想說的不是反智,而是謙卑。科學之所以可信,並非因為某個權威永遠正確,而是因為它從一開始就承認:所有權威都可能錯,所有結論都應該被重新檢驗,所有「已經想通了」的答案,都有可能在下一代手裡被推翻 。
換句話說,科學從來不是「堅持一個信念」,而是「準備好放棄任何一個信念」。
這句話聽起來抽象,但物理學的歷史,幾乎就是它的註腳 。
亞里士多德的體系曾經主宰西方思想近兩千年,直到伽利略用實驗改寫了人們對運動的理解 。
伽利略之後,牛頓又用萬有引力與三大運動定律,把天上與地上的力學統一起來,被視為描述宇宙的終極語言 。
再之後,牛頓的絕對時空被愛因斯坦拆開:時間不再絕對,空間也不再靜止 。
而即使是愛因斯坦本人,也沒有成為終點。量子力學在他在世時已開始挑戰他對因果與機率的看法,今天的理論物理學仍在尋找下一個更完整的框架 。
每一代最頂尖的頭腦,都不是去捍衛上一代的真理,而是親手把它送進博物館。
“What can be done , can be outdone” - Gordon Moore (攝於 Intel 總部|博物館)
不是物理學的專利
這種思維,不是物理學的專利。
「當事實改變,我就改變我的想法。」
— 凱恩斯 John Maynard Keynes — 宏觀經濟學之父|央行政策的理論基石
「如果你今年沒有摧毀自己其中一個最心愛的想法,那一年就是白過的。」
— 查理。蒙格 Charlie Munger — 巴菲特半世紀的拍檔
「世界的問題在於,蠢人和狂熱者總是無比確定,而聰明人卻滿懷懷疑。」
— 羅素 Bertrand Russell — 分析哲學奠基人 |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
「最常改變主意的人,往往是看得最清楚的人。最固執的人,是把舊判斷當成自己身份一部分的人。」
— 貝佐斯 Jeff Bezos — Amazon 創辦人
「我從來不害怕承認自己錯了。當我發現一個更好的想法,我會立刻丟掉舊的那個。」
— 達爾文 Charles Darwin — 演化論之父
經濟學、投資、哲學、商業、生物學——五個完全不同的領域,五個彼此沒有交集的時代,得出的卻是同一個結論:
把自己最相信的東西,定期拿出來,再打倒一次。
不要劃地為牢
一條河流之所以清澈,不是因為它守得夠緊,而是因為它從不停止換水。
人也一樣。一個人會變得渾濁,從來不是因為知識不夠多,而是因為他開始守。
守一個十年前想通的結論。守一套贏過幾次的方法。守一個「我是某某派,所以我不看某某類型的股票」的身份標籤。
每一道牆,築起的時候都很合理——它曾經保護過你,曾經令你贏過。但牆築得越高,外面的世界就越進不來,你也越聽不見現實在跟你說什麼。
你以為自己在堅守原則,其實你只是停止了換水。
投資最容易令人劃地為牢
而所有領域裡,最容易令人不自覺地築牆的,是投資。
我現在寫 Substack。每一天,我都在跟十三歲那個我搏鬥。
因為投資這件事,最容易把人變回那個拚命想證明自己的小朋友。
買入一支股票之後,我們本能地會去看支持自己的新聞,避開唱反調的分析;蝕了 20%,第一反應是告訴自己「長期會回來」,而不是冷靜地問一句「我是不是哪裡看錯了」;加倉的時候,理由通常是「我相信」,而不是「新的資料進一步驗證了我原本的假設」。
這些動作,全部都是「證明自己」的延伸。也全部都是「劃地為牢」的開端。
它們讓你感覺良好,但它們不會讓你賺錢。
市場從來不會因為你努力就獎勵你。就像當年的英文老師,不會因為我熬夜到天亮就讓我合格一樣。市場只獎勵一件事:比別人早一步看到現實的真相,並在大眾回過神來之後,賣給他們,再去找下一個機會。
要做到這一點,唯一的方法,就是定期親手證偽自己的觀點。一支你曾經吹捧過的股票、一個你公開講過的 thesis、一套你寫過幾萬字捍衛的方法論——都應該接受同樣的審問。
真正令你輸錢的,不是市場太快,而是你太慢拆掉自己的牆。
市場是公平的——當所有人都看清楚之後,股價已經 price in,alpha 也早就被抹平。
而那道你不肯拆的牆,會讓你站在原地,眼睜睜看著昨天的 alpha,變成今天的 beta,再變成明天可能的虧損。
回到自修室那個小朋友
如果今天可以回到自修室,跟那個等阿叔趕人才肯走的十三歲小朋友講一句話,我會說:
努力沒有錯。但努力的方向,比努力本身更重要。
而方向,是要靠不斷推翻自己才找得到。
Stay Hungry,是對世界保持好奇。
Stay Foolish,是對自己保持謙卑。
這兩件事看起來謙虛,其實是這個世界上最進取的姿態。因為只有願意被推翻的人,才會持續變得比昨天的自己,更接近真相一點點。
而對一個投資者來說,這已經是最大的 alpha。




心有戚戚焉:成長的起點,是心甘情願地承認別人比自己聰明; 定期親手證偽自己的觀點,決定你在成長的這條路上能走多遠